病区备餐室电器使用及防火管理规定
病区备餐室电器使用及防火管理规定
一、为确保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所有来院患者、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各病区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要对住院患者、陪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三、备餐室禁止配置外的明火电器和功率高于1000W以上的电器使用。患者、陪人允许使用微波炉加热饭菜,禁止任何人使用其他电器熬粥、煮面、炒菜。
四、备餐室使用由病区值班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电器使用一律没收。
五、病房内、走廊、过道,禁止任何形式备餐,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六、备餐室内的电器按规定使用电源插座,不得乱接乱插。
七、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护工作人员及患者、陪人,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造成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防火防盗请找保卫科 联系电话:85276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为了落实好医院的平安建设发展,在今年的119宣传月到来之前,结合往年的宣传工作,打印了20道选择题供全院工作人员增强普及,让消防关已的常识铬在自己的脑海中,遇险会自救会逃生。配合外联宣传部在我院A\B楼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消防警示海报;在南大门、西大门、六号楼和家属区悬挂横幅;通过展板、海报的宣传让警钟长鸣,只有对火灾有充分的认识和防范,规范安全使用电、火、气才能保障人人家庭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