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脉血液标本采集
不同检验项目对采血有各自的要求,必须正确选择采血管,错误的使用采血管可能导致检验结果较大出入。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检验项目 |
采血管 |
样本体积 |
全血细胞分析 |
紫色抗凝管 |
2mL(至刻度线2mL处) |
红细胞沉降率 |
黑色抗凝管 |
至刻度线处 |
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脂、心肌酶谱、淀粉酶、超敏C反应蛋白 |
黄色促凝管 |
3-5mL |
凝血功能、D-Dimer、FDP |
蓝色抗凝管 |
1.8mL(至刻度线2mL处) |
糖化血红蛋白 |
紫色抗凝管/蓝色抗凝管 |
2mL(至刻度线2mL处)/1.8ml(至刻度线2mL处) |
输血前检查、肝炎系列、乙肝、感染四项、呼吸道病毒检测 |
黄色促凝管 |
3-5mL |
降钙素原 |
黄色促凝管 |
3-5mL |
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 |
绿色抗凝管 |
5mL(至刻度线5mL处) |
注意事项:
1.1 患者准备
1.1.1 患者在采血前24h内应避免运动和饮酒,避免情绪激动,合理饮食,不宜改变饮食习惯和睡眠习惯。
1.1.2 空腹10-14h后第二天清晨采血。采血时间以上午7-9时较为适宜。住院病人可在起床前采血,匆忙赶到医院的门诊病人提倡休息至少15分钟后再采血。一般建议上午10点之前采血。
1.1.3 固定采血时间,一般以清晨空腹抽血为宜。注:需空腹检测的项目有肝功能、肾功能、血脂检测,急诊项目除外。
1.1.4 采血病人的体位应相对固定,一般采用坐位采血,采血前应让病人有10min的时间稳定自己的体位。
1.2 静脉采集血液
1.2.1 压脉带压迫时间不宜过长,一般应小于1min。
1.2.2 尽可能避免在输液过程中采血。如果必须在输液时采血检验,应避免在输液同侧采血。
1.2.3采血后,同一病人不同抗凝剂之间的血液禁止相互倾倒,否则可能造成难以解释的检验结果。
1.2.4 采完血后,无抗凝剂的管无需颠倒,有抗凝剂的血标本采集后立即轻轻混匀。勿左右晃动,勿剧烈震荡,以防溶血发生。
1.2.5 不同采血管的采集顺序如下(最新) 血标本采集时建议的真空管使用顺序如下:血培养瓶(先需氧瓶,后厌氧瓶);柠檬酸钠抗凝采血管(蓝色或者黑色);血清采血管,包括含有促凝剂和/或分离胶(橙色或红色);含有或不含分离胶的肝素抗凝采血管(绿色);含有EDTA的抗凝采血管(紫色);葡萄糖酵解抑制采血管(灰色)。
注:此顺序参考2020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健康卫生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WS/T 661-2020(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1.2.6 标本采集后应及时送检。
1.2.7 采血管上有清楚、可辨识的条形码作为标识。
2. 尿液标本采集
2.1 常规定性及有形成分分析,宜采用晨尿。住院患者收集晨尿(中段尿)于干净、干燥容器,采集后2h内送检,否则应采取适当防腐措施。门、急诊病人可留取随机尿。
2.2 收集中段尿 清洁外生殖器、尿道口及周围皮肤,在排尿过程中,弃去前、后时段排出的尿液,收集中段尿10mL于干净容器内。女性患者应特别注意避免阴道分泌物或经血污染尿液。
2.3 尿液采集容器上有清楚、可辨识的条形码作为标识。
3. 粪便标本采集
3.1 使用一次性无吸水性、无渗漏、无污染物干净容器,收集新鲜标本,选择含有异常成分的粪便,如脓血或粘液等病理成分;外观无异常的粪便,必须从表面、深处以及粪便多处取材送检。
3.2 样本量:采集一平勺。注:一平勺,不要过多也不要过少。
3.3 标本采集后应立即送检,一般常规检查不应超过1h(夏季)或2 h(冬季)送检。急诊病人可随时送检。
3.4 粪便采集容器上有清楚、可辨识的条形码作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