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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5月底前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 摘自华商报

来源:院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3-14   点击量:   作者:
  继城六区于去年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之后,今年5月底前,西安市其他各区县也将全部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保。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西安市去年首先在莲湖区、新城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等城六区先行启动了城镇居民医保,出台了参保
缴费管理和就医管理等相关规定,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纷纷积极参保,至今已经有14万城镇居民登记参保。
  为了让更多的城镇居民享受到医保,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其余没有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保的区县也将全部启动,到6月底实现百万居民参保的目标,力争年底全市居民参保率达到60%。
  另据介绍,西安市今年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为10万人。另外,西安市今年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重点是将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险。西安市养老保险今年将扩面8万人,使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23万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达到8万人和19万人。

  参保对象
  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如何缴费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每年缴180元,少年儿童缴30元,就可以享受医保。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分别为城镇非从业居民3.5万元,少年儿童4万元。

  到哪办理
  城镇居民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西安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带啥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等。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长期随父母在西安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