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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政策解读(十三)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5-11-18   点击量:   作者:

                    副院长收到万元消费券,工程决算大幅超出预算

某建筑公司在某国有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中以最低价中标。为了提高利润,该工程项目经理找出各种理由,-要求进行工程变更。开始时分管副院长陈某把关较严,该项目经理未得逞。于是,该项目经理通过朋友介绍。私下约见了陈某,并赠送陈某商场消费券l万元。之后;即使不合理的项目变更也得到陈某的认可;工程决算时大幅度地超出了预算。

点评:该国有医院副院长陈某收受他人财物,并利用其分管医院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通过认可不合理工程,使工程决算大幅超出预算,从而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受贿行为,陈某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及刑事处罚,工程建设领域是近年来腐败的高发易发区,中央为此也开展了专项治理。设计变更涉及工程造价的变化和质量标准的改变,一些施工企业“靠低价抢标,靠变更赚钱”,也是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之一。主要表现为工程设计变更随意,工程增量既无序又失控;施工单位通过贿赂业主管理人员,通过提高工程量、提高材料设备标准提高施工利润;业主与施工单位互相勾结,通过虚假变更设计,提高工程造价,通过虚假的工程变更获取利益。另外,工程建设中的“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严重,滋生了大量的腐败问题。本案中,副院长收到1万元消费券,使某建筑公司以最低价中标。为了提高利润,该工程项目经理找出各种理由,进行工程变更,使不合理的项目变更也得到陈某的认可,工程决算时较大幅度地超出了预算。陈某的行为当然构成受贿,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