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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生活区存车棚及各楼宇单元杂物的消防安全通告

来源:保卫科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4-25   点击量:   作者:

生活区1—6号楼各住户:

    为迎接国务院消防安全检查小组来陕检查指导,积极打造我院平安社区及配合医院院园改造提升工作。给广大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空间。保障各住户消防疏散生命通道畅通,医院决定从4月25日至4月29日由保卫、物业、保洁对生活区存车棚及各楼宇单元的自行车及楼道杂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对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生活区存车棚清理:

(1)、清理范围为车棚内长年不用,且未办理2016年度存放手续及在生活区外围、楼道内乱停乱放的所有非机动车辆。

(2)、自行清理期限:需要继续存放的车辆请于4月24日至4月27日到存车棚管理员处缴费登记,不需要的自行处理。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未自行处理的,按无主车辆由医院作价处理充公。

(3)、强制清理阶段:4月28、29日

 (4)、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所有进院非机动车辆存放入棚,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保卫部门一律按无主车辆处理。

二、各楼宇杂物清理

 (1)高层住宅楼各楼层的电梯等候厅、疏散楼梯为公共区域;小高层疏散楼梯为公共区域,任何人不得阻塞占用。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禁止摩托车、自行车进入高层楼宇。

(2)杂物、非机动车辆自行清理期限4月24日至4月27日,逾期一律视为无主处理。

公共消防安全,积极预防为主。人人参与消防、处处自觉遵守,共建美好、平安家园!

另,为应对生活区突发火险,医院给1-5号楼每个单元配备灭火器4具配放位置为2层、4层,特此通告!

 

 

 

                             陕西省肿瘤医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