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危废名称 |
危废代码 |
产生环节 |
危害特性 |
处理工艺 |
委托处置单位 |
感染性废物 |
841-001-01 |
病区产生 |
感染性 |
委托处置 |
西安市卫达实业有限公司 |
损伤性废物 |
841-002-01 |
病区产生 |
感染性 |
委托处置 |
西安市卫达实业有限公司 |
病理性废物 |
841-003-01 |
病区产生 |
感染性 |
委托处置 |
西安市卫达实业有限公司 |
病理科废液 |
841-004-01 |
病理科产生 |
毒性腐蚀性 |
委托处置 |
有资质的处置单位 |
污水站污泥 |
772-006-49 |
脱泥机产生 |
毒性,感染性 |
委托处置 |
有资质的处置单位 |
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前,向生态环境局申请,转移联单存档。
3.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
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