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力资源部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2-02 点击量: 作者:
2009年第3季度人力资源部劳资工作在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外,7-9月份重点进行了以下几项关系到全院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的通知》精神,对我院在岗职工发放基础绩效。因调资工作直接关系到在岗职工的切身利益,院班子本着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医院的原则,在精细测算的基础上,经过人资部与财务部的共同努力,截止10月31日将此次增资全部顺利打入职工工资帐户。
此次调资是在医院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完成的,即要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又要让广大职工共享到医院改革发展的成果,经院办公会决定在岗职工增发的基础绩效按照机关在职同等职务人员生活补贴的50%发放。调资后,我院人力成本达到医院运营成本的29%,平均每人每月增资863元,最高为1175元,最低为700元。
二是对编外人员的工资进行的改革。为了进一步加强编制外人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编制外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编外人员更好的融入到医院的发展中去,人资部测算制订了新的编外人员工资方案,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 起对全院编制外人员推行新的工资标准和考核管理。此次编外人员工资改革是我院历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新的方案对各岗位工资进行了细化明确,并在原有工资构成中又增加了职业年金,使编外人员工资和编内职工工资进一步接轨,受到了广大编外人员的好评。工资改革后,编外人员平均每人每月增资239元,最高增资390元。
三是过节费核算发放。此次发放改变以往招聘人员与临时工的区别,使每一名编外人员都同等感受到节日的喜庆和医院人性化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