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决定从2011年1月起,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应完全禁止吸烟。自2011年起所有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 为了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就医和工作环境,我院自2011年起全面禁烟。 禁烟区域为:医院内所有室内场所和有天花板的走廊、大厅、楼梯等公众场所。
请大家自觉遵守!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熄灭您手中的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