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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肿瘤医院关于遴选药品配送企业及落实执行“两票制”工作的公告

来源:药剂科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16   点击量:   作者:

各药品配送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药品实际使用情况,现拟面向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负责我院药品的配送工作(不含中药饮片配送公司)。请具备药品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备我们选择,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药品配送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  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资金)

2.  企业业绩资料,包括近三年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以公司财务报表为准)

3.  药品配送能力说明

(1)  配送车辆:普通配送车辆和冷藏车数量(以现有车辆行驶证标明单位和用途为依据);

(2)  仓储条件:仓库面积和冷库面积(需分别提供平面图)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  人员配备情况:提供企业质量管理相适应的药学专业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

(4)  药品配送覆盖陕西省三级医疗机构的数量;

(5)  企业经营的药品品种数量(以201611月末财务报表为准)和可执行两票制的品规数量;

(6)  配送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的建设情况。

4.  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药品经营权限。

二、对我院现配送企业实行“两票制”的要求

为了保证我院药品正常供应,此项工作拟分三步实施:

1.  12月1720日为资料收集阶段,请各药品配送企业将配送至我院的所有药品进行梳理、归类,将涉及到“两票制”的品种制定品种目录,并提供生产企业与该配送企业签订的一级代理协议和产品发票复印件(加盖配送企业印章),不能提供一级代理协议和发票的品种另制定目录一并交与药剂科。

2.  12月2131日为两票制试运行阶段,配送企业给我院配送药品时需按两票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要出具说明并进行登记。

 药剂科对新登记的药品重新调整符合配送要求的供应企业。

3. 2017年11日起我院正式实行两票制

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122017:00

    资料报送地点:行政楼一层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人:高磊  赵培西

联系电话:029-85276102

                                               陕西省肿瘤医院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