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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设备科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0-27   点击量:   作者:

各医疗器械经销商:

为了落实省卫计委医用耗材、医用试剂实行阳光采购精神,凡2015年以来给我院供应产品的经营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务必于2016年11月6日,请将各公司的相关信息如实填报我院设备科指定邮箱,过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登记项目见附表(QQ129687422群文件下载: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一表二)。

 

 

邮箱:1479506997@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27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