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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肿瘤医院就医告知书

来源:医务质控部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4-29   点击量:   作者:

尊敬的患者朋友们:

您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41号)、陕西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组发〔202014号)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保证您的健康安全,避免交叉感染,现对我院新冠肺炎防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部分 门急诊患者

一、门诊非急诊患者实行全面预约诊疗,请提前通过“陕西省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等途径(附件1)实名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到院就诊,无预约者原则上不予进院就诊。办理就诊卡后取号就诊(人工办理窗口为123号,自助机为5号和6号自助机)。为方便缴费,建议就诊卡提前充值。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就诊时不带陪人,特殊情况可有1位陪人,所有患者和陪人均需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请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并按照指引标识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

三、在预检分诊处扫“西安一码通”陕西省肿瘤医院专属二维码、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史问询后进入医院。

请您提前注册登记“西安一码通”,扫码后走“一码通通道”预检分诊;没有“西安一码通”的患者(老人或儿童等),持身份证登记、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史问询后进入医院,具体流程见附件2

四、门诊诊室实行”一人一诊一室”制度。请您按照叫号系统指示按顺序就诊。进入诊室后,如实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

五、拟住院患者请按门诊医生医嘱完成血常规、胸部CT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拟住院患者的陪人,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可在我院或陕西省卫健委指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附件3)进行;检测费用具体见关于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筛查的实施方案(市指办发〔202043号文件)通知,我院核酸检测采样点在预检分诊处北侧,请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程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流程见附件4

七、核酸检测范围:拟住院患者、患者陪人、门诊放疗患者以及门诊拟行消化内镜、喉镜、肺功能、支气管镜、宫腔镜、乳管镜等特殊检查的患者。

第二部分 住院患者

一、住院患者需做到“院前五清”

患者住院前,必须查清体温、流行病学史、血常规、胸部CT和新冠肺炎核酸结果;所有患者陪护人员也应按照医院防控规定完成筛查。

二、住院病区实行 24 小时出入严格管控

1、疫情期间,若病情允许,原则上禁止陪护。必须陪护时,限留一名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做到“一患一陪一证”。陪护人员应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特殊情况更换陪护人员需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接受排查,做好登记。鼓励陪护陪人在医院食堂订餐。

2、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3、出入病区须有检查申请单或陪人证。

三、住院患者及陪人做好个人防护

1、为避免交叉感染,患者及陪护人员除治疗需要及生活必须外不得离开病房。

2、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一米安全距离,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勤开窗通风。

疫情就是命令,希望广大患者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工作。上述规定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陕西省肿瘤医院

    2020 年 5 5


 

 

 

附件1:陕西省肿瘤医院分时段预约挂号途径

附件2:预检分诊流程

附件3:核酸检测流程

附件4: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