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任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和《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我院纪委分别对拟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以下是他们对如何执行《廉政准则》的答题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如何执行《廉政准则》?
答:我竞聘的岗位是院务部副主任一职,职位的提升是组织的培养,领导的栽培,同事们的关心支持的结果,新的工作岗位意味着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后,我决心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对《廉政准则》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对《准则》我要心存敬畏,常翻看,多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守门员”的底线意识,时刻警醒自我,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越雷池半步,清清白白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2、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岗位的提升随之而来的是权力的增加,但我能够清晰的认识到《准则》就是要规范行驶权力的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务必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 在新的岗位上,我将始终增强“服务员”的公仆意识,多做事,做好事,多做为医院发展助力,为身边同事解忧之事。
3、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新的岗位,也带来了更广阔的世界,如果不能头脑清醒,持续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保持“办事员”的原则意识,一切以是否有益于医院发展,是否有利于身边同事、老师增加获得感为原则。
(院务部副主任 安力)